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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就“中国渔政亮剑2018”答记者问

  作者: 来源: 日期:2019-03-25  
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定于2019年3月21日(周四)下午3时举行渔政执法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向媒体介绍“中国渔政亮剑2018”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广德福: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举行的专题新闻发布会。大家都知道,渔政执法是加强渔业水域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渔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保障,2018年,农业农村部针对渔业产业中的突出问题,组织实施了“中国渔政亮剑2018”系列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严厉打击了涉渔违法违规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了使大家对此有个全面了解,今天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农业农村部于康震副部长为我们介绍有关情况,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局长张显良先生、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马毅先生。下面首先请于康震副部长向大家通报有关情况。
 
于康震: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大家下午好。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渔业水域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2018年农业农村部组织实施了“中国渔政亮剑2018”系列专项执法行动,重拳整治破坏渔业资源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取得了积极成效。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于康震:
 
“亮剑2018”系列专项执法行动由海洋伏季休渔、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整治违规违法渔具等9个专项执法行动组成。“亮剑2018”系列行动是“亮剑2017”系列行动的升级版,执法领域大幅拓展,执法力度持续加强。一年来,各级渔业渔政部门及渔政执法人员充分发挥“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特别有作为”的中国渔政精神,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海洋伏季休渔深化了“史上最严执法”,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等违规网具战果持续扩大,长江以南内陆水域禁渔执法不断加力,黄河全流域禁渔执法首战告捷,中俄、中朝、中老边境水域渔业秩序保持平稳有序,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渔业资源得到休养生息,近海养殖水域滩涂环境明显好转,海洋渔船规范化水平又有了进一步提高。
 
从执法力量上看,各地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40.9万人次、执法车船32.8万辆(艘),检查渔船133.4万艘次,渔港(水产品交易市场、渔船网具修造厂等)21.3万个,水上巡查达到222.5万海里,以上指标较2017年有大幅度增长,增长了70%以上。
 
从执法组织上看,青川甘宁、京津冀、苏浙沪、闽粤、粤桂琼等区域间执法机制逐步成熟,渔政与公安海警部门之间的执法协作机制也取得了新的进展,合力作用开始显现,行刑衔接有力推进,进一步提升了执法效果。
 
从执法结果上看,各地累计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9745艘、“绝户网”等违规网具55.1万张(顶),同比分别增长39.2%、37.8%;查办各类涉渔违法违规案件3.45万件,查获涉案人员2.7万名,向公安机关移送涉案人员8132名,同比分别增长130%、101.5%、174.5%;行政罚款8642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黑涉恶线索300余条。
 
督查督办力度进一步加强。举办海洋伏季休渔、长江禁渔、黄河禁渔等专项执法行动启动活动、“涉渔“三无”船舶和违规网具公开拆解活动,发布了违反海洋伏季休渔十大典型案例,推动涉渔犯罪案件在重点渔区进行公开宣判,以案释法,强化了典型教育。在海洋伏季休渔中期和黄河禁渔中期,分别组织实施为期一周的区域间交叉执法督查活动。加强违法违规举报受理,对群众举报的违法线索,通过《渔政执法督办》的形式抓好案件查办,对一些重大案件派员开展实地督办,全年向地方发出《渔政执法督办》23件。
 
通过“亮剑2018”系列行动,严厉处罚了一批违法捕捞人员,配合公安部门成功打掉了一些长期危害渔业捕捞行业的涉黑涉恶团伙,守法渔民的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得到维护,渔业资源得到进一步休养生息,为渔业产业兴旺、渔民增收、生活富裕提供了支撑,有效稳定了敏感海域渔业生产秩序,涉外渔业事件明显下降。
 
于康震:
 
一年来,各级渔政机构严肃查处了一批涉渔违规违法案件,其中一些案件的查办具有很强的典型性和示范性。今天,我们从中选取了“‘辽某渔23037’等19艘渔船伏季休渔期非法捕捞案“、“江苏省靖江市王某、丁某等69人特大非法捕捞、收购、销售鳗鱼苗案”等10个案例予以通报,材料已经印发给了大家,由于时间关系,各位可以自行参阅。
 
“亮剑2018”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和水域生态文明建设给渔政执法机构提出了更高要求,清“淤点”、通“堵点”、“解“难点”仍然是各级渔业渔政部门的重点任务。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等文件的要求,以及党和国家机构和职能改革情况,农业农村部对2019年的“中国渔政亮剑”执法行动”进行了重新设计,重点强化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渤海治理、打击电鱼、安全生产、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等方面的执法工作。3月上旬,农业农村部印发了《中国渔政亮剑2019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这个方案包括了10个具体的专项执法行动,其中有海洋伏季休渔专项执法行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专项执法行动、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专项执法行动,违规渔具渔法清理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内陆大江大河(湖)禁渔期专项执法行动、渤海综合治理专项执法行动、打击电鱼活动专项执法行动、边境交界水域专项执法行动、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具体方案已经在农业农村部网站上公布了。
 
在整体设计上,“亮剑2019”执法行动方案是“亮剑2017”和“亮剑2018”行动的升级版,这个方案更加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关键领域,更加符合渔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更加有利于贯彻落实《渔业法》,保护渔业资源及水域生态环境,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我想基本情况就介绍这么多,下面我和我的两位同事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
 
广德福:
 
感谢于康震副部长,下面请记者朋友们提问,提问的时候请通报一下自己所代表的新闻机构。
 
人民日报记者:
 
我了解到,海洋伏季休渔是保护渔业资源最重要、影响面最广的一项措施,请问今年在海洋伏季休渔方面,农业农村部有哪些新的举措?
 
于康震:
 
确实,海洋伏季休渔是保护渔业资源的一个强有力的措施,这项活动涉及到我国沿海11个省(区、市)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大约有10余万艘捕捞渔船,100余万专业从业渔民。抓好海洋伏季休渔历来都是沿海地区渔政执法的重点和难点,2017和2018这两年的海洋伏季休渔专项执法行动中,农业农村部都采取了船籍港休渔、联动执法、交叉督察等一系列举措,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年,农业农村部将在船籍港休渔联动执法、交叉执法等工作措施的基础上,创新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一方面,加强与海警等相关部门的执法协作,推进行刑衔接、强化执法信息共享,在一些重点时段和重点海区,适时与海警开展联合执法,建立海上违法捕捞行刑衔接机制,共同构建对伏季休渔期间违法捕捞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
 
另一方面,加强监督检查评估,提升执法针对性。伏季休渔期间,在黄渤海、东海、南海三大海区,农业农村部每月都会不定期地安排巡查力量,在渔港、海上等区域开展休渔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部署执法力量,对重点区域违法捕捞行为实施精准打击。
 
第三,加强以案说法,强化典型教育。今年农业农村部开通了中国渔政微信公众号,将不定期地公布各地执法活动、重大案件查处进展等相关信息,提高区域乃至全国渔政执法联动的能力。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凝聚最大公约数,确保监管无缝衔接,最大限度地保证今年的休渔秩序。因此,今年的伏季休渔只会更严,不会放松。谢谢。
 
经济日报记者:
 
社会上对“绝户网”反映很大,请问农业农村部今年在清理整治“绝户网”方面有什么举措?
 
张显良:
 
你能说出“绝户网”这三个字,说明你对渔业的事还真有研究。“绝户网”顾名思义,它不是互联网的网站,而是一种捕鱼的网,用这种渔网捕鱼,会将大鱼小鱼一网打尽,对渔业资源的破坏是毁灭性的。正因为如此,我们渔业执法把它作为重点。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清理整治“绝户网”重要指示精神,多次召开相关会议,对违规渔具清理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狠抓督导落实,也多次组织全国范围的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积极推进两法衔接,对违法行为起到了较大的震慑作用。
 
据不完全统计,到2018年底,全国已经累计清理违规渔具145万余张,“绝户网”等违规渔具使用蔓延的态势得到了初步遏制,渔民对“绝户网”危害的认识程度明显提高,法律意识也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今后,农业农村部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渔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参与保护渔业资源的意识,弘扬守法生产、诚信经营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声势,形成舆论的正能量。同时,将结合“中国渔政亮剑”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实施好违规渔具三年清网行动,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使用禁用渔具、网目尺寸严重违反国家规定标准等现象进行重点打击,严格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特别是在伏休期间,农业农村部将组织开展违规渔具集中清理整治行动,依托渔港、码头,对在港渔船进行排查,对装载和使用禁用渔具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收缴的禁用渔具集中销毁。通过积极完善两法衔接,对查处的违法案件依法严惩,绝不姑息,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布一起、震慑一方。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记者:
 
我们知道,涉渔“三无”船舶一直是渔政执法重点打击的对象,经过这么多年的持续打击,现在总体的治理形势如何?下一步还将采取哪些措施?
 
于康震:
 
谢谢。与“绝户网”一样,涉渔“三无”船舶是我们渔业领域存在的另一大“毒瘤”。涉渔“三无”船舶的存在,不仅严重扰乱了渔业生产秩序,威胁渔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还经常导致涉外渔业事件,影响和破坏我国家形象。
 
按照中央的有关部署要求,2018年各级渔业渔政部门持续加大涉渔“三无”船舶清理取缔力度,组织涉渔“三无”船舶拆解活动345场次,打掉了一批利用“三无”船舶从事涉渔活动的涉黑涉恶团伙。截至2018年底,各地已经累计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3.98万艘。总体上看,经过连续几年的高压执法,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各地统一领导,属地管理,渔政队伍主动作为,勇挑重担,公安、海警、市场监督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已经逐步完善,工作基础在不断夯实。各地涉渔“三无”船舶数量大幅下降,渔业秩序有明显好转。
 
尽管这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它离取得决定性胜利还有差距,当前清理取缔工作已经进入深水区、攻坚期。这里面的原因,一是好打的都打得差不多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二是这两年涉渔“三无”船舶旧的打掉了,又有新的出现,而且还出现了新的变种。比如”浮子筏“,这种小型的船筏结构简易,建造成本也很低廉,速度快,隐蔽性高,查处难,所以很容易反弹,也非常容易引发安全事件。所以现在看来,打击涉渔“三无”船舶就如同割韭菜,割了可能还会长出来。另外,这项工作的开展,不平衡的问题在地区间还是比较明显,有的地方做得非常好,但有的地方工作力度显然还是很不够。对于这项工作,农业农村部的态度是明确的,信心也是坚定的,那就是按照党中央的部署要求,坚持久久为功,坚决打赢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工作这场硬仗。
 
当然,光靠“打”这一只手还不能最终解决涉渔“三无”船舶的问题,另一方面还需要有关地方能够综合施策,多管齐下,源头治理,重在治本,努力铲除涉渔“三无”船舶产生和存在的土壤,彻底解决这个问题。谢谢。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央电视台记者:
 
农业农村部正在推进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常年禁捕工作,这对渔政执法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后续将采取哪些措施保持禁渔水域的秩序?
 
于康震
 
长江办马毅主任在座,请他回答这个问题。
 
马毅:
 
谢谢记者先生的提问。大家知道去年9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的工作意见》,要求到2020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现常年禁捕;今年1月,农业农村部联合财政部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又出台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全面明确了长江禁捕工作的目标任务、制度框架和措施体系,规定了从今年年底以前要完成水生生物保护区渔民的退捕,2020年底以前要完成长江干流和重点水域以及大型通江湖泊的渔民退捕。在这么大范围内,实行这么长时间的禁捕,是史无前例的,所以全面禁捕之后,渔政执法管理的任务会十分艰巨,需要多措并举,需要各方发力,也需要我们多管齐下。
 
首先,要健全执法管理机制。强化中国渔政特编船队机制建设和运行管理,打造一支服从指挥、调度高效、能打胜仗的跨部门、跨地区的长江水上联合执法力量的平台,定期开展部门协作、流域联动、交叉检查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联合执法活动,推动将禁捕水域管理成效纳入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和相关督查督办事项,充分体现和落实地方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
 
第二,要加强执法监管能力。推动地方各级政府加强渔政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加大执法管理的经费投入,保障禁捕管理的需求,形成与禁捕新形势相适应的执法管理能力。会同各地尽快在沿江重点水域配置建设一批渔政执法船艇、无人机和视频监控系统,推广运用现代化、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手段,加快提高执法监管效率,有效补足执法力量在时间和空间上的短板。
 
第三,要充实基层辅助力量。在相关省市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准备借鉴护林员等模式,鼓励各地统筹使用相关政策资金,把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就地转为护渔员,作为渔政执法队伍的有益补充,协助加强禁捕水域的管护。鼓励各地在乡镇一级设立执法协管人员,推动将禁捕管理纳入乡村基层治理体系,实现就地监管、精准防控。
 
第四,要持续开展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各项专项行动,集中优势力量保持高压态势,重点加强非法捕捞多发高发的水域和时段的执法监管,大力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电毒炸、绝户网、涉渔“三无”船舶等严重破坏渔业自然和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通过严管重罚,打消违法者的侥幸心理。
 
当然,这个工作的开展过程当中,我们还会根据新形势的发展,针对新问题、新矛盾,积极探索管理的新举措,争取打赢这场退捕的攻坚战。谢谢。
 
中国农村杂志社全媒体记者:
 
2月上旬的时候发生了一件比较令人痛心的事情,大连查获了一起斑海豹幼仔盗捕案件,社会各界对这件事也是广泛关注,我想问一下,关于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方面,今年农业农村部会有什么考虑,还有哪些具体安排?谢谢。
 
于康震:
 
谢谢。大连斑海豹幼仔盗捕的案件真的是令人震惊,也是令人气愤,盗捕者利欲熏心,胆大妄为,这种行为真的是令人不齿。案件披露后,遭到了社会的一致谴责,千夫所指,体现了社会的正能量。案件发生后,农业农村部第一时间责成当地主管部门对案件严肃查处,并务必做好斑海豹幼仔的救护工作,之后农业农村部又会同公安部、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辽宁省政府等组成督办组,赴大连进行现场督办。目前,查获的71头存活斑海豹幼仔,由辽宁省海洋水产科学研究院、大连圣亚海洋馆和老虎滩极地海洋馆,这几个单位都是全国海洋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救护网络的成员单位,由这几个单位分别安置救助。截至目前,成功救活了61头,有10头由于受到伤害太严重,没有抢救过来,救治成功率是86%。并计划在体况好转并经过专家评估合格后,择期分批全部放归野外。死亡个体编号拍照记录后,统一放置在辽宁省海洋水产科学研究院保存。目前,有关渔业主管部门正在配合公安部门对此案件进行全力侦破。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进一步加快案件的侦办进程,对相关违法行为一查到底,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对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强部门协调,推动保护等级再升级、保护区再扩大。加强日常巡护力度,重点关注自然保护地、重要栖息地等关键区域和斑海豹、海龟等关键物种,在水生野生动物繁殖期、洄游期等重要的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执法,加强对出售、购买、租借、自繁水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管理,避免相关活动对水生野生动物野外资源造成破坏。农业农村部将在今年年内部署开展一次针对水生野生动物展演活动的摸底排查,并出台针对性的管理措施,推动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行为更加规范、更加有序。谢谢。
 
中国日报记者:
 
去年农业农村部开展了针对电鱼的执法行动,能否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谢谢。
 
张显良:
 
谢谢你的提问。刚才前面问了“绝户网”对渔业资源破坏的程度非常严重,电鱼对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破坏程度比“绝户网”还大。为什么呢?“绝户网”有可能还有漏网之鱼,电鱼在这个范围内,大鱼小鱼,包括漏网之鱼,可能全部都毁灭掉,所以它的破坏程度是非常大的。同时,它也危害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这也是农业农村部坚决予以打击的一类非法捕捞行为。2018年初,农业农村部提前谋划,将打击电鱼纳入“亮剑2018”渔政系列专项执法行动的方案,并在3月份召开的“亮剑2018”专项执法部署会上进行了专门的部署。根据形势的发展,下半年,农业农村部又专门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打击电鱼活动专项执法行动。这项专项执法行动有一个重大转变,就是改变了过去只注重打击电鱼活动的做法,着力强化源头治理,组织各地从电鱼的器具生产、销售和使用,以及违法渔获物销售等电鱼全链条开展整治。按照农业农村部的部署,各地不断加强对电鱼活动的执法力度,北京、浙江两省渔政部门分别约谈了部分电商平台,责令加强监管,并立即下架电鱼器具商品,湖南邵阳一举查获渔具销售市场中22家电鱼器具销售店,并没收了价值近百万元的电鱼器具。
 
据统计,在打击电鱼方面,2018年全国各地共出动执法人员67.7万人次,查处电鱼案件1.1万余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917件,涉案人员2671人,没收电鱼器具2.3万台套,较2017年均有大幅度增加。总的看来,2018年打击电鱼行动成效实现了“六个一”,即成功取缔了一批制造电鱼器具的窝点,查处了一批电鱼违法案件,打掉了一批电捕鱼团伙,斩断了一些捕捞销售参与消费的违法链条,严惩了一批电鱼违法分子,初步建立了一个以渔政为主、公安协同、群众广泛参与的打击电鱼的工作格局,形成了对电鱼活动的有力震慑,电鱼猖獗的势头得到了一定的遏制,打击电鱼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这个事社会关注度也非常高,有志愿人员主动参与电鱼行为侦查,前期看到有关情况,向渔政部门举报,也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虽然打击电鱼工作取得了成效,但是由于制造成本低、制造工艺简单和利益诱惑,打击电鱼仍将是长期反复的过程,很难通过一两次专项执法行动彻底解决。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继续保持对电鱼的高压严打态势,充分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加强同海警、公安、水利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并且我们把这项工作也纳入农业农村部延伸绩效管理,以”钉钉子“精神,扎实推动打击电鱼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谢谢。
 
农民日报社记者:
 
我们注意到,近年来渔政执法力度是在不断加强的,为什么仍然有不少不法分子铤而走险,从事非法捕捞?请问发言人,针对这种现象,下一步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谢谢。
 
于康震
 
谢谢,我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近两年来,按照农业农村部的统一安排,各地扎实推进”中国渔政亮剑“专项执法行动,持续加大违法捕捞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实施严厉处罚,社会上一直给予肯定,称为”史上最严执法“。
 
就是在这种高压严打的态势下,各种违法捕捞现象、各种违法行为依然屡禁不止,确实值得深思。我想,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肯定是多方面的,比如说经济利益的驱动,再比如说渔政监管力量比较薄弱,监管手段也不足等等。除了这些之外,我还在想,大家也都知道,打击违法怎么打击?根本是要依法打击违法行为。所以,我想强调一个重要的原因,还是在于我们渔业的法律体系不健全,法律的武器有时候显得无能为力,力度不大。现行《渔业法》是1986年制定的,期间虽然经过几次小的修订,但是这个法的总体格局一直没有变。由于年代久远,《渔业法》已经严重滞后于产业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举两个例子,一个是很多违法行为,比如刚才提到的涉渔“三无”船舶,以及非法从事远洋渔业的行为,现行《渔业法》对此就没有规定罚则,存在执法难的问题。再比如,对非法捕捞行为处罚标准太低。现行《渔业法》对非法捕捞处罚标准是根据上世纪八十年代社会经济状况设定的,罚款数额大多数都在5万元以下,对电鱼的处罚标准更低,这与违法捕捞的危害和获利程度,特别是违法海洋捕捞所获得的巨额经济利益相比,是完全不成比例的。也就是说,现行法律不足以对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我想这是个重要的原因。
 
所以,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尽快修订《渔业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修法工作非常重视,已经把《渔业法》修订列入规划。2019年,农业农村部将加快推进《渔业法》修订,并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修订草案准备将各种违法捕捞行为特别是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非法从事远洋渔业等现实中经常发生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都纳入法治监管轨道,并合理提高违法违规的成本,也就是处罚力度要大幅度提高,做到处罚与违法行为相当。草案现在正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农业农村部争取早日完成此项工作。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根据中央《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渔政队伍规范化建设,合理配备执法装备,提升素质能力,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水平,落实好中央关于加强水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要求,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这就是我们的打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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