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粮食收购市场放开以后,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自主收购的小麦贷款风险比较突出,企业小麦价差亏损占贷增加,库存潜亏问题比较严重。因此,各级行要高度重视小麦购销信贷风险防控工作,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自主收购小麦的贷款,要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收回贷款。要充分认识到,粮食市场放开后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自主收购粮食形成的亏损,
中央和地方政府已经没有弥补政策,必须由企业承担全部亏损的责任;同时企业经营亏损将直接导致贷款损失风险。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准确把握粮食购销信贷政策, 既保证支持粮食收购不出问题,又要防止重贷轻管问题。
《通知》要求,各级行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 支持小麦购销,促进产销衔接, 有效防控贷款风险。一是在新的小麦上市收购之前,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粮食加工企业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购进2004年和2005年度小麦的,可以发放流转粮食调销贷款予以支持,按照粮食流转贷款办法管理。二是发挥利率杠杆作用,对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含A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粮食加工企业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购进2004年和2005年度收购的小麦所发放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或流转粮食调销贷款,
可以按照规定在基准利率基础上给予下浮10%之内的优惠, 以促进工商联营,加大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小麦销售力度,减少小麦库存积压造成的潜亏风险。三是要积极支持中央和地方储备粮切实把握好小麦轮换方式、节奏和轮换出库力度,防止集中轮换压低小麦市场价格。
《通知》要求,各级行要逐县、逐企业对2004年和2005年小麦积压库存的销售情况进行监测分析,抓住库存积压较多、贷款风险较大的企业重点攻坚。小麦销售回笼货款首先要用于全额收回贷款本息。确因市场因素形成价差损失的,要按规定登记台账和进入相应科目正确反映,有风险准备金的要与企业沟通,用其及时收回相应的贷款本息;对暂时不能偿还的,要督促企业落实价差占用贷款本息归还来源?制定可行的还款计划,督促企业按时归还贷款本息。在今年新小麦上市前,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2004年和2005年收购的小麦库存积压严重, 企业经营不善,已造成明显潜亏的,应适度控制新粮收购贷款的投放。小麦主产区存在此类问题的企业,要与有关部门沟通,不能确认其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主体资格,把小麦促销工作与执行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的收购库点选择结合起来。
《通知》强调,各级行要帮助企业算好成本利润账, 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把握好小麦销售节奏,既要避免因小麦大量集中出库导致价格过度下跌出现新的亏损,又要避免存储时间越长成本越高而潜亏越大。各级行要充分估计今年夏粮收购中可能出现的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启动、企业改制加快和小麦库存积压等因素对收购信贷资金供应管理的影响,按照总行的要求,认真做好贷款资格认定、夏粮收购市场调查、贷款需求测算和贷款额度核定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收购资金供应与管理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