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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发布2006年政府支农投资指南

作者: 来源: 日期:2006-07-06
为了更好地指导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和有关方面做好政府支农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支农投资的导向作用,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向农业和农村重点领域,增强政府支农投资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加强社会对政府支农投资的监督,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2006年政府支农投资指南(试编)(以下简称《指南》)。

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指南》对2006年中央政府支农投资政策和资金重点投向作了综述。2006年,要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继续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不断加大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支持力度,切实把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转向农村。努力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努力做到两个“高于”,即:确保全年用于农村建设的投资比例高于2005年。初步安排,全年安排全口径农村建设方面的中央投资500多亿元,占当年中央政府投资总规模的比重超过45%,比2005年继续提高,比2001年高出10个百分点;确保全年用于直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投资比2005年继续有所增加。初步安排,全年用于支持粮食生产、“水气路电”、农村教育卫生文化、农村扶贫、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等方面的中央投资310多亿元,比2005年有所增加,比“十五”期间年均水平高出近60亿元。特别是农村饮水安全、农村沼气投资增加较多,中央投资总量分别达到40亿元和25亿元,比2005年分别增加1倍和1.5倍。

《指南》重点介绍了国家发展改革委2006年安排的中央预算内和国债投资农林水利主要项目。依不同的投资方向,分为农业生产性基础设施类、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类和直接改善农村生活条件三大类,主要涉及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优质粮食产业工程、长江流域“双低”优质油菜生产基地、糖料生产基地、种子工程、畜禽水产良种工程、植保工程、渔政渔港、远洋渔业、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中部4省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小城镇经济综合开发、现代农业示范,退耕还林、退牧还草、防护林体系建设、种苗基地建设、京津风沙源治理、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以及农村饮水安全和农村沼气等22个建设项目。指南重点从项目建设背景与基本情况、年度投资方向和规模、重点建设内容、申报要求和程序等方面对每个项目作了介绍。

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着力在加强政府支农投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方面下功夫,确保新农村建设有良好开局。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发挥规划在支农投资安排方面的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加强对各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搞好相关建设规划的衔接,并把规划作为安排政府支农投资项目的重要依据。各地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行业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的要求。

第二,加快政府支农投资整合工作步伐。切实加强对全国50个整合支农投资试点县(市)工作的指导,推动支农投资整合工作稳步前进;研究建立相关部门涉农投资的规划、计划衔接和信息沟通制度,在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同时,加强沟通,搞好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支农投资整合工作;结合投资体制改革、财政体制改革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改革涉农投资管理办法,研究建立支农投资稳定增长机制及运行管理体制。

第三,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投资体制改革有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进行管理,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健全工程管理制度,强化施工管理,把好工程质量关。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确保政府支农投资合理使用。

第四,深化农村基础设施领域各项改革。改革政府支农投资方式,吸引更多的银行资金、企业资金和其他社会资金投入新农村建设,逐步建立多元化的农业投融资渠道;加快农村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把建管并重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项重要原则,逐步把农村公路等公益性基础设施管护纳入国家支持范围,按照“谁投资、谁拥有、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各地实际,针对不同类型的基础设施,采取不同的模式,加快农村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在责、权、利相统一的基础上,建立农村基础设施管护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亿万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农民对直接收益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组织和引导他们用辛勤的双手改善自身生产生活条件。

据悉,从今年开始,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国家有关支农政策,确定每年政府支农投资重点,适时调整当年政府支农投资指南,并及时向全社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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