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指南》对2006年中央政府支农投资政策和资金重点投向作了综述。2006年,要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继续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不断加大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支持力度,切实把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转向农村。努力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努力做到两个“高于”,即:确保全年用于农村建设的投资比例高于2005年。初步安排,全年安排全口径农村建设方面的中央投资500多亿元,占当年中央政府投资总规模的比重超过45%,比2005年继续提高,比2001年高出10个百分点;确保全年用于直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投资比2005年继续有所增加。初步安排,全年用于支持粮食生产、“水气路电”、农村教育卫生文化、农村扶贫、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等方面的中央投资310多亿元,比2005年有所增加,比“十五”期间年均水平高出近60亿元。特别是农村饮水安全、农村沼气投资增加较多,中央投资总量分别达到40亿元和25亿元,比2005年分别增加1倍和1.5倍。
《指南》重点介绍了国家发展改革委2006年安排的中央预算内和国债投资农林水利主要项目。依不同的投资方向,分为农业生产性基础设施类、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类和直接改善农村生活条件三大类,主要涉及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优质粮食产业工程、长江流域“双低”优质油菜生产基地、糖料生产基地、种子工程、畜禽水产良种工程、植保工程、渔政渔港、远洋渔业、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中部4省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小城镇经济综合开发、现代农业示范,退耕还林、退牧还草、防护林体系建设、种苗基地建设、京津风沙源治理、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以及农村饮水安全和农村沼气等22个建设项目。指南重点从项目建设背景与基本情况、年度投资方向和规模、重点建设内容、申报要求和程序等方面对每个项目作了介绍。
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着力在加强政府支农投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方面下功夫,确保新农村建设有良好开局。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发挥规划在支农投资安排方面的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加强对各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搞好相关建设规划的衔接,并把规划作为安排政府支农投资项目的重要依据。各地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行业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的要求。
第二,加快政府支农投资整合工作步伐。切实加强对全国50个整合支农投资试点县(市)工作的指导,推动支农投资整合工作稳步前进;研究建立相关部门涉农投资的规划、计划衔接和信息沟通制度,在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同时,加强沟通,搞好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支农投资整合工作;结合投资体制改革、财政体制改革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改革涉农投资管理办法,研究建立支农投资稳定增长机制及运行管理体制。
第三,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投资体制改革有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进行管理,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健全工程管理制度,强化施工管理,把好工程质量关。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确保政府支农投资合理使用。
第四,深化农村基础设施领域各项改革。改革政府支农投资方式,吸引更多的银行资金、企业资金和其他社会资金投入新农村建设,逐步建立多元化的农业投融资渠道;加快农村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把建管并重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项重要原则,逐步把农村公路等公益性基础设施管护纳入国家支持范围,按照“谁投资、谁拥有、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各地实际,针对不同类型的基础设施,采取不同的模式,加快农村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在责、权、利相统一的基础上,建立农村基础设施管护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亿万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农民对直接收益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组织和引导他们用辛勤的双手改善自身生产生活条件。
据悉,从今年开始,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国家有关支农政策,确定每年政府支农投资重点,适时调整当年政府支农投资指南,并及时向全社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