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产业政策 » 正文

国家粮食局通告(2013年第3号)

  作者: 来源: 日期:2013-12-17  

  根据财政部等部门《关于印发<采购东北地区2013年新产粳稻和玉米费用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3〕826号)和《关于印发采购东北地区2013年新产粳稻和玉米费用补贴管理办法补充说明的通知》(财办建〔2013〕89号)精神,现将福建、江西两省确定的执行费用补贴政策的委托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福建:福建省闽粮购销有限公司(粳稻)

  福建省饲料工业公司(玉米)

  江西:江西农牌粮油饲料有限公司(粳稻)

  国家粮食局

  2013年12月16日

  2013年下半年延续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企业名单

  2013年下半年取得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企业名单

  2013年下半年变更部分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事项企业名单

  关于享受粳稻和玉米费用补贴相关企业名单

 
 相关新闻  
管理员信箱:feedchina1@163.com
 

Copyright © 1998-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中国饲料》杂志社
Email:feedchina1@163.co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