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自立的粮食安全,就是要保证18亿亩耕地的红线安全。当前,城镇化建设将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最大改革红利,但依据一些专家的观点和社会共识,城镇化建设必然要挤占农用耕地,威胁粮食安全,因而必须采取措施,确保城镇化建设不能突破耕地红线即粮食安全底线。
显然,这种担忧来自于工业化与城镇化必然要挤占农用耕地的传统常识,来源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必然会导致无人种地的自然推论。实际上,虽说我国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但按人口密度而言却远非“大国”。如:新加坡6430人,韩国495人,荷兰480人,日本338人,英国247和德国235人/平方公里的人口密度,都远超我国的141人/平方公里。即使减去27%的沙漠面积,我国人口密度也只有193人。其中,农村的人口密度尚不足10人,而城镇人口密度则接近万人,上海、广州等核心区已高达4—5万人。可见,城镇化的最大变化就是人口集聚的千倍提高,即住宅占地面积的千倍节省。所以说,人口多不是问题,农民多才是问题。这也是三中全会确定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科学依据。
改革开放35年,我国城镇化率已从17.9%提高到52.6%,农民人口也从9亿到6.5亿,减少2.5亿。而城镇居民却由1.7亿增加到7.1亿,实现翻两番。与此同时,根据全国土地调查结果显示,我国耕地面积2012年为20.27亿亩,不仅比1996年第一次土地调查的19.5亿亩多,而且比2006年设置的18亿亩耕地红线还多2亿亩。当然,由于统计手段和技术变化等原因,统计数据的增加并不意味着实际增加,但由此也得不出“城镇化致耕地减少”的结论。
数据显示,我国7.1亿城镇人口的城镇建成区面积为7.7万平方公里,人口密度接近万人,符合客观实际。未来,即使要完成3亿农业人口的城镇化转移,其相应扩大的城镇“占地”面积也不过10.7万平方公里,仅占国土面积的1.1%。而18亿亩耕地等于120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2.5%,两项合计为13.4%。因此,我国尚有86.4%的国土面积与耕地红线和城镇扩建无关。
假设未来3亿农业人口的转移,所需3万平方公里的城镇建设用地全部来自农田,则需耕地0.45亿亩。但还有数据显示,过去十年我国360万个自然村已消失90万个。若按平均每村50户、220人,村落占地80亩计算,已转移农民约2亿人(符合实际),腾出村落占地0.72亿亩。若按七成可复耕计算,也新增耕地0.5亿亩,大于同期城镇化用地。更何况未来3亿农民的城镇化转移,又将相应减少自然村130万个,腾出耕地0.7—1亿亩。同时,我国每年河口淤积和规划造地约45万亩,都可部分冲抵城镇化用地。
由此可见,没有数据显示百倍提高土地利用率的城镇化建设,必然要减少耕地的趋势。相反,城镇化带来的农民转移、村落消失和土地复耕,还可以消除农田的“马赛克”布局,为农业种植的农场连片经营创造条件。未来,只有当城镇化实现了全国2亿农民,耕地增至22亿亩,达到人均11亩田时,农民才有望增收5倍以上,达到城乡共同富裕的目标。
显然,只有实现了农业现代化,也就解决了“谁来种地”的问题。否则,继续让人均2—3亩地的农民种粮“有效益、得实惠”就是一句空话。由此,我们可以自信地宣告:我国以减少农民为前提的城镇化建设,不仅不会减少耕地,威胁粮食安全,反而会在增加农田面积、扩大农经规模、提高农业效益的基础上,高产、高效、高质地确保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