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记者从中储粮总公司召开的秋粮收购通气会上得知,2014年玉米临时收储将在东北四省区全面启动,收储期限截止到2015年4月30日。今年东北地区玉米临时收储价格(国标三等)与2013年保持一致,其中黑龙江为1.11元/斤,吉林1.12元/斤,内蒙古和辽宁1.13元/斤。
在贷款机制上,去年临时收储“分贷分还”做法再次调整,中储粮直属企业委托收储库点所需贷款仍由中储粮“统贷统还”。中储粮方面表示,在库点确定上,地方收储库点继续由中储粮分公司、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农发行省级分行共同确定。
中粮、中纺集团作为委托企业的一部分,要与中储粮总公司签订委托收储协议,明确权利、责任、义务。
在收购粮食验收上,实行中储粮分公司、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农发行省级分行共同指定有资质的粮食质检机构,对收购入库的国家临储玉米进行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在数据统计报送方面,受托企业的收购数据向中储粮报送,中储粮总公司汇总报送国家有关部门。
中储粮方面透露,目前,中储粮东北四省区分公司正在会同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农发行省级分行,加紧安排玉米临时收储库点。中储粮强调,对资信较差、资质不符、无力担保特别是出现过违规行为的库点,坚决不予委托或租赁。
仓容不足已经成为近几年来东北地区秋粮收储的难点,据了解,今年6月份以来,中储粮通过销售腾仓、移库腾仓与修仓建仓,累计为主产区秋粮收购腾出仓容6000多万吨,缓解了秋粮收储仓容压力。
“此外,今年秋粮收购不再新增露天‘蓆茓囤’,将一律采用总公司新开发的具有防火功能的新型露天储粮设施,从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中储粮仓储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
中储粮财务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收购资金将实行一次审批、按收购进度分批发放,及时结算农民售粮价款,杜绝“打白条”。“近年来,中储粮一直在东北地区积极推进非现金结算方式,这种方式尤其适用于种粮大户等一次性兑现较多的用户,通过网银转账等方式比现金结算更安全、快捷。”此外,中储粮方面透露,按照国家发改委等4部门部署,中储粮及有关部门正在组织对上年度国家临储收购的玉米和大豆储粮安全和资金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中储粮总公司在通气会上还表示,截至11月25日,在前期启动的9个稻谷主产省中晚稻托市收购中,中储粮已收购中晚籼稻609万吨,粳稻70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