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非法炼制动物油脂黑窝点位于嘎鲁图镇南梁屠宰场西院内一家民房。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有工作人员4人,院内有3间正房,2间仓库,面积约250多平方米,供工人居住及存放加工过的动物油脂,院内为加工炼制动物油脂场所。炼制动物油脂设备简陋,仅有一个大灶台,两口大锅,一台炸油机,院内存放加工过的动物油脂50桶,油桶都是废弃的汽油和柴油桶,每桶190公斤,共计9500公斤,一间仓库内存放加工过的羊油块及油渣8660公斤。一台炸油机还在炸油。经营场所肮脏不堪,远远就能闻到一股恶臭,且炼制过程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据业主刘某交代,其于2011年3月25日到嘎鲁图镇开始炼制动物油脂,每天从乌审旗嘎鲁图镇南梁一屠宰场收购猪、牛、羊的肠、肚及下角料,然后炼制成油脂,准备销往河北、包头等地的化工厂,还未来得及销售,就被执法人员查获。
经执法人员进一步询问,该炼制动物油脂黑窝点无任何证照,无任何进货记录。旗工商局执法人员随即查扣已炼制过的动物油脂50桶( 190公斤 /桶)共计9500公斤,羊油块及油渣8660公斤,并对炼制设备予以现场封存。
为进一步查清刘某已加工过的动物油脂销售去向,严防该动物油脂流入食品市场,确保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此案专门移交乌审旗公安局做进一步侦察。
经过旗公安局的侦察,刘某加工过的动物油脂部分已流入食品市场,现刘某等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