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宁夏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长期以来,宁夏一些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在向大宗固定客户批发产品时,采用了25公斤装可回收循环使用的PE(聚乙烯)材质包装油桶。由于食用植物油与PE材料具有一定的化学亲和性,造成油桶回收后清洗消毒困难,并且清洗过程中通常会使用含有化学成分的洗涤剂,也易残留污染,一些生产企业不能对回收油桶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
同时,还有超过油桶使用寿命多次重复使用的情况,甚至有使用单位在等待回收期间用这些油桶盛装柴油、煤油等非食用物质,对食用植物油安全造成了危害。
宁夏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质量监督处副处长董立军说,循环使用油桶也为“地沟油”躲过食品安全监管进入市场提供了可乘之机。“反复使用的循环油桶从外包装已无法有效辨识生产企业,一些不良商家甚至私自印制合法标签,随意标识生产厂家”。董立军说,这些循环油桶为不良商家储运披着合格外衣的“地沟油”,或向合格食用油中添兑“地沟油”再分装销售提供了可能,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无法有效实现产品质量溯源。
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宁夏提出限期停止循环使用PE油桶。从2012年1月1日起,各市、县(区)质监、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全面启动对食用油生产企业、流通环节和餐饮单位的检查,引导企业改变食用植物油的分装销售方式,积极推行用一次性包装桶代替PE油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