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隔五年左右,美国国会就会对农业法案进行修订,其高额的补贴引起很多国家不满,遭到国际市场的反补贴诉讼。最典型的事件是2003年巴西诉讼美国的棉花支持补贴政策违反WTO规则,使巴西利益受到损失,要求美国废除相应政策。为了避免更多的反补贴争端,同时又能强化对国内农场主的支持,美国农业法案中取消了直接支付(DP)、反周期支付(CCP)、平均作物收入选择支付(ACRE)等直接价格补贴,仅保留营销贷款差额补贴,且通过增加其他补贴项目,对农场主实施更为隐蔽和间接的支持政策。
现在美国的棉花新政策,我们可以把它称之为累积收入风险保障计划(STAX)。一旦棉农的实际收入达不到预期收入的90%,STAX将对棉农提供10%—30%的损失保险。此外,美国联邦政府还将为棉农支付保险费用的80%,并对提供STAX服务的保险公司给予补贴。STAX会在2015年度开始执行,目前执行的是过渡期政策。过渡期补贴政策是根据陆地棉年度均价44.6公斤/亩的单产、2014年种植面积的60%以及2015年种植面积的36.5%通过计算公式来测算出补贴。
此外,2014美国农业法案保留了农产品贷款项目,其中皮马棉目标价格为79.77美分,出口信贷保障项目的贷款期限由之前的36个月缩短到24个月。
美国农业法案不断调整,新的农业法案建立农业收入风险保障计划,确保美国农业安全网更加牢固。在这过程中,有几点经验可供我们借鉴和学习。
第一,保障农场主收益的核心目标始终如一。美国农业法案虽然不断修正,但保障农场主收入的核心内容不变。如STAX,不仅对农场主投保进行补贴,更重要的是赔偿力度之大,绝不等同于简单的、一般的商业自然灾害保险赔偿金额。
为了保障棉农收益,我国实行了收储政策,但从近三年的实施结果看,棉花种植面积不断缩减。或许,该政策还没有达到部分农民的收益预期。
第二,允许农民申请农业生产贷款。营销援助贷款是美国农业法案的基石,我国也应及早研究类似政策的可行性,或通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向农民提供农业生产贷款服务。就美国的营销援助贷款来说,生产指定农作物的农民在生产之前可以用预计的农作物产量为抵押获得为期9个月的无追索权贷款。收获之后,在贷款到期前,当市场价格高于借贷率与利息之和时,农民可以在市场上销售农产品,偿还贷款;当市场价格低于借贷率和利息之和时,农民可以以抵押的农作物偿还贷款。
第三,择优补贴加工企业,间接补贴农民,规定获得补贴的加工企业所使用的原料必须为国内生产的农产品。同时,要求获得补贴的加工企业在购买原料时,须向生产者支付额外的金额作为生产补贴,并获取生产者提供的相关证明,使农民获得间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