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欧盟禽流感监测考察报告的反馈意见
2002-2-27
2001年10月29日至11月5日,欧盟委员会派出兽医考察组对中国禽流感监测及其相关情况进行了考察。在中方的积极配合下,欧盟考察组在短短的8天之内,行程近4000公里,访问了5个省、市的30多个考察点,获得了大量的信息资料。并于2002年2月7日向中方提交了考察报告草案(以下简称报告草案)。报告草案详细记录了考察的全过程内容,比较客观地反映了此次考察所了解到的概况,包括中国兽医主管当局的组织机构、人力和物力资源、有关法律法规、实验室的检测能力、动物疫病的监测控制措施等详细内容。中方专家组经过认真研究和讨论认为:报告草案所陈述的内容与事实基本相符,其基本观点中方是可以接受的,但在某些表述和结论方面还存有一些不准确的地方,鉴于此,中方提出如下意见:
一、中方对报告草案同意的内容要点和补充要点
1、中方主管当局的组织机构健全。从农业部、质检总局到各级地方动物防疫、检疫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都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充足的兽医行政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在禽流感监测方面具有足够的专家,并投入了充足的技术检测人员;考察组在所有考察过的实验室,都遇到了称职的技术人员,他们熟悉检测标准,能认真地执行禽流感的监测计划。
2、禽流感监测总体方案。中方1998年以行政文件的方式制定了针对全国的禽流感监测总体方案,各级地方兽医主管部门根据此方案制定了更具体的监测计划,在县(区)级执行监测计划的兽医站和动物疫情监测点,欧盟考察小组见到了这样的计划。
3、中方的实验室体系完善。设在哈尔滨的国家级参考实验室,拥有一支具有高水平专业技术知识的人才队伍,具有高水平的生物安全设施,完全满足高致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