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49号
第249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新兽药及兽药新制剂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批准中国农业科学院畜牧研究所等单位申报的氯前列醇等3种产品为新兽药,现发布其质量标准和使用说明书,请各地遵照执行。
附件:1、新兽药审批目录
2、氯前列醇原料、氯前列醇注射液质量标准和使用说明书
3、氟苯尼考溶液质量标准和使用说明书
4、氟胺氰菊酯原料,氟胺氰菊酯条质量标准和使用说明书
兽药名称/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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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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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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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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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前列醇原料 |
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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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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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畜牧研究所、 |
氟苯尼考溶液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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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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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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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齐鲁动物保健品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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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胺氰菊酯原料 |
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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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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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资阳蜂药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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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三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