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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检验化验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作者: 来源: 日期:2003-01-01  
粤饲鉴[2004]03

   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农业部在全社会大力推行职业

   资格证书制度的有关规定,饲料检验化验员要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持证上岗(各种评定的技术职称证书、培训证书、地方上岗证书均不能替代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为此,我站将抓紧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现定于7月份进行一次鉴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职业:饲料检验化验员

   二、技术等级:初级

   三、时间:

   报到时间:7月15日

   鉴定时间:7月16日 

   四、考评方法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评分占40%;实际操作技能考核,采取典型工作项目操作程序方式进行,评分占60%。请自备计算器。

   五、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二个条件之一者都可申请报名:

   1、从事本工种2年以上;

   2、接受本专业1年以上系统学习以及具有同等技术水平的人员。

   六、鉴定费用:每人400元

   七、申报人员请填写《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附表),可用传真方式报名。报到时请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或其它能证明技术水平的资料。另准备3张大一寸免冠黑白照片。

   报名截止日期为2004年7月2日,本期鉴定人数40名。

   八、报名、报到地点:

   广州天河五山广东省农科院畜牧研究所(省饲料工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培训考核点)。

   联系电话:020--38765331 传 真:020--38765382

   联 系 人:孔枚清邮 编:51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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