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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汇外债管理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03-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通知


国务院近日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外汇外债管理,开展外汇外债检查。

  通知要求各地及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逃套汇行业和外汇黑市,加强反骗汇工作。首先要加强对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的监管,防止骗汇行为发生;第二要规范外贸代理业务,严格加工贸易管理,加强出口收汇工作;第三,加强对报关单位和进出口核销工作的管理;第四,清理“三无”(无资金、无场地、无机构)企业,严防逃套外汇行为;第五,严肃查处制假行为,打击犯罪活动;第六,坚决取缔外汇黑市,对专门从事外汇黑市交易的不法分子从严查处。

  国务院第八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草案)》,审议通过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会议认为,在认真总结《行政复议条例》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行政复方乐趣,从制度上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纠正错误的监督机制,是非常必要的;修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是为了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的行为,健全社会团体管理制度;为了有效地解决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现存的问题,促进民办非企业单位健康发展,通过立法规范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是很需要的;制定《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利于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管理,也有利于推进政事分开的事业的单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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