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牧函[1999]5号
关于批准地克珠利溶液等产品为新兽药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物、农业)厅(局):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新兽药及兽药新制剂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批准江苏动物药品厂等单位申报的地克珠利溶液等产品为新兽药,现发布其质量标准,请各地遵照执行。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新兽药审批目录
兽药名称/规格 | 类别 | 保护期 | 研制单位 |
地克珠利溶液0.5% | 三类 | 两年 | 江苏省动物药品厂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北京中龙生物科技总公司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华南农业大学实验兽药厂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上海家畜寄生虫研究所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上海新杨兽药厂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西安爱丽丝畜牧有限公司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浙江新昌国邦兽药厂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江苏镇江威特实业公司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山东齐鲁动物保健品厂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上海同仁药业有限公司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江苏宜兴市兽药厂 |
同上 | 同上 | 同上 | 河南瑞达动物保健品厂 |
三氯异氰尿酸钠500克/305克 | 同上 | 同上 | 广西贵港市富民渔药有限公司 |
氟苯尼考原料 制剂:氟苯尼考粉剂10%、氟苯尼考注射液2ml/0.6g | 二类 | 四年 | 湖北安达药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