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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发[2000]3号 关于批准硫酸安普霉素等产品为新兽药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03-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通知

农牧发[2000]3号 

 

关于批准硫酸安普霉素等产品为新兽药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厅(局)、中国兽药监察所: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新兽药及兽药新制剂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批准武汉君安医药研究所等单位申报的“硫酸安普霉素”等产品为新兽药,现发布其质量标准,请各地遵照执行。

二〇〇〇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新兽药审批目录

兽药名称/规格 类别 保护期 研制单位
硫酸安普霉素原料
制剂:硫酸安普霉素预混剂3%、16.5%
硫酸安普霉素可溶性粉40%、50%
二类 四年 武汉君安医药研究所、沈阳药科大学
甲磺酸培氟沙星原料 三类 两年 浙江新昌国邦兽药厂
甲苯咪唑原料 三类 两年 广西桂林制药厂
复方甲苯咪唑粉50% 三类 两年 广西桂林制药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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