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饲鉴[2004]03
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农业部在全社会大力推行职业
资格证书制度的有关规定,饲料检验化验员要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持证上岗(各种评定的技术职称证书、培训证书、地方上岗证书均不能替代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为此,我站将抓紧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现定于7月份进行一次鉴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职业:饲料检验化验员
二、技术等级:初级
三、时间:
报到时间:7月15日
鉴定时间:7月16日
四、考评方法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评分占40%;实际操作技能考核,采取典型工作项目操作程序方式进行,评分占60%。请自备计算器。
五、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二个条件之一者都可申请报名:
1、从事本工种2年以上;
2、接受本专业1年以上系统学习以及具有同等技术水平的人员。
六、鉴定费用:每人400元
七、申报人员请填写《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附表),可用传真方式报名。报到时请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或其它能证明技术水平的资料。另准备3张大一寸免冠黑白照片。
报名截止日期为2004年7月2日,本期鉴定人数40名。
八、报名、报到地点:
广州天河五山广东省农科院畜牧研究所(省饲料工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培训考核点)。
联系电话:020--38765331 传 真:020--38765382
联 系 人:孔枚清邮 编:510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