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修订
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饲料工作(业)办公室、检测机构、饲料企业;各有关单位:
《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是依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并公布的允许在饲料中使用的添加剂品种目录。自1999年首次发布以来,经过了三次修订,对规范和指导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发挥了重要作用。
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08)版实施一年多来,饲料和养殖行业对添加剂的需求、使用发生了一些变化,为促进行业进一步发展,全国饲料工作办公室拟对《目录》进行第四次修订。请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实际,以保证饲料质量安全和畜产品安全为前提,提出《目录》修订意见和建议,于2010年5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提出修订建议时,请务必提供政策或科学依据,如:国外饲料行业法律法规、国内食品行业法规标准、研究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添加剂产品规格及生产工艺等。
联系电话:010-59194584(兼传真)、59194650
联 系 人:杜 伟、王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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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畜牧业司
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