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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登记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大型企业联谊会成员单位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10-07-10

中国饲料工业协会文件

中饲协(协)〔2010〕18号

关于重新登记中国饲料工业协会

大型企业联谊会成员单位的通知

各大型企业联谊会成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饲料工业(行业)协会:

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大型企业联谊会成立10年来,为总结交流企业发展成功经验、鼓励引导饲料企业做强做大、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形势的不断变化,部分联谊会成员单位已经不具备《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大型企业联谊会章程》第四条所规定的大型企业条件(见附件1)。为严格标准,不断提升大型饲料企业联谊会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真正体现大型企业在行业发展中的龙头带动作用,经研究,决定对现有大型企业联谊会成员单位进行重新登记(重新登记表见附件2)。

请各大型企业联谊会成员单位对照附件1的条件和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抓紧据实填写重新登记表,并于2010年7月22日前将重新登记表传真到我协会,同时报送电子版文本。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退会。

联系人: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协会工作处 柏玉琴 闫奎友

电 话:010-59194592, 59194789

传 真:010-59194037

E-mail:baiyuqin@agri.gov.cn

附件:

1、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大型企业联谊会入会条件

2、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大型企业联谊会成员单位重新登记表

二〇一〇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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