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农业)厅(局、委、办);饲料工作(工业)办公室:
四川省德阳、绵阳是我国磷酸氢钙(含磷酸二氧钙)主产区,占全国总产量的52.2%。此次四川特大地震对两市磷酸氢钙生产企业造成巨大破坏,导致近期磷酸氢钙短缺,价格大幅上涨;为了指导饲料生产企业和养殖场中推广使用饲用植酸酶,减少外源磷的添加量,以缓解短期内磷酸氢钙供应量的不足,降低饲料和养殖成本,减轻畜禽排放磷对环境的污染,我部组织全国畜牧总站、中国饲料工业协会、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制定了《饲用植酸酶使用指南》。请按照《饲用植酸酶使用指南》的要求,在饲料生产企业和规模养殖场广泛推广使用植酸酶,克服因磷酸氢钙暂时供应不足造成的生产和价格困难,促进饲料生产稳定和养殖业持续发展。
附件:饲用植酸酶使用指南
二00八年六月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办公厅
附件:
饲用植酸酶使用指南
第一条 饲用植酸酶作为一种新型饲料添加剂,既可有效提高饲料谷物原料中磷的利用效率,减少外源磷的添加量,又可降低畜禽粪便中磷的排放,保护生态环境。为科学合理使用饲用植酸酶,特制订本使用指南。
第二条 每吨配合饲料中替代6千克磷酸氢钙用量(P≥16.5%)的植酸酶推荐添加量如下:
动物种类
|
生长阶段
|
植酸酶(5000单位/克)
添加量(克/吨 饲料)
|
植酸酶添加量
(单位/千克 饲料)
|
|
猪
|
20-35千克
|
150
|
750
|
|
35千克以上
|
120
|
600
|
||
肉禽
|
|
200
|
1000
|
|
蛋禽
|
育雏及育成期
|
200
|
1000
|
|
产蛋期
|
蛋鸡
|
60
|
300
|
|
蛋鸭
|
80
|
400 |
第三条 当实际使用的植酸酶活性发生变化时,添加量应按比例相应调整。
第四条 植酸酶对温度和湿度变化较为敏感,应在阴凉、干燥条件下储存,并在产品保质期内使用。
第五条 在饲料加工中使制粒、膨化等高温高压工艺处理时,应选择耐高温高压的植酸酶产品。
第六条 当选用液体植酸酶时,应使用后喷涂设备。
第七条 使用固体植酸酶时,应进行预混处理,以保证其在饲料中的混合均匀度。
第八条 使用植酸酶后,应添加适量的石粉,以维持饲料中钙的原有水平。
第九条 当配合饲料的储存温度超过30℃或相对湿度超过60%时,应增加10%-20%的添加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