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和《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已经正式修订发布。根据新的办法规定,我部对新饲料添加剂申报、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登记、续展和变更申请所需资料要求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新的申报材料要求。现将新的申报材料要求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2014年4月20日前,将意见反馈至农业部畜牧业司。
联系人:马鸣
联系电话:010-59193213(传真)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农业部畜牧业司
邮编:100125
电子邮箱:xmjslch@agri.gov.cn
2014年4月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