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助做好中国饲料工业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工作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饲料工业(行业)协会:
中国饲料工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经国务院批准于1985年成立的全国性行业社会团体,在民政部登记注册并接受农业部业务指导,与全国畜牧总站合署办公。协会是政府团结联系广大饲料企事业单位的桥梁和纽带,其宗旨是在法律法规框架下,开展行业自律,反映行业诉求,维护行业利益,做好政府的参谋助手,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民政部、农业部及中国饲料工业协会章程等相关规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已经届满,拟定于今年12月中旬在京召开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七届理事会。换届工作不仅关系到协会的组织建设,更关系到未来一个时期整个饲料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为保证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现请各地方协会协助做好本辖区内理事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一、理事候选人推荐范围
1.本辖区内畜牧饲料行政主管部门、饲料工业(行业)协会、饲料监督及检验机构负责人;
2.本辖区内名列同类产品(饲料加工、饲料机械、饲料添加剂、饲料原料)前列、具有较高影响力和知名度的饲料企业主要负责人,一般以法定代表人为宜;
3.本辖区内饲料及动物营养方面的著名专家学者;
4.其他适宜推荐的人选。
二、理事候选人推荐条件
1.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政治素质较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中国饲料工业协会章程》;
3.勇于改革创新,业绩较突出,在行业内有较高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4.大局意识强,热心行业公益事业,维护行业共同利益,热心和支持协会工作,能积极参加协会各项活动;
5.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和议事能力。
三、推荐名额控制
结合近几年你省(区、市)饲料生产发展实际和我协会第六届理事会成员中理事组成情况(见附件1),初定你省(区、市)理事候选人推荐名额控制为 人,其中企业理事候选人 人。请你协会及时将此项工作报告饲料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推荐条件,认真做好本辖区内理事候选人的推荐工作。我协会将按照相关程序规定,从推荐的理事候选人中产生常务理事、副会长和常务副会长候选人。如本辖区内有适宜作为第七届理事会副会长、常务副会长的候选人,也请一并做好推荐工作,但对于连任2届的副会长,请从所在企业中另外选择一位负责人作为副会长或常务副会长备选候选人。
四、时间要求
请于10月31日前将经省级饲料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理事候选人推荐表、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副会长、常务副会长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3)签字盖章,一并提交电子版(word版及PDF扫描版)和纸质版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至feedmaterial@163.com。纸质版材料邮寄至我协会饲料评审处。
联系人:张雅惠 丁健 王黎文
电 话:010-59194438 59194584 59194650
传 真:010-59194584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531室
邮 编:100125
附件3:中国饲料工业协会第七届理事会副会长、常务副会长候选人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