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宠物饲料管理,依法规范宠物饲料市场,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我部组织专家制定了《宠物饲料管理办法》等6个规范性文件,现公开征求意见(见附件),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xmjslch@agri.gov.cn
2.传真:010—59192848
3.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农业部畜牧业司饲料处,邮政编码:100125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为2018年3月23日。
附件:1.宠物饲料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 宠物饲料生产许可条件(征求意见稿)
3. 宠物饲料卫生规定(征求意见稿)
4. 宠物饲料标签规定(征求意见稿)
5. 宠物配合饲料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征求意见稿)
6. 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征求意见稿)
农业部畜牧业司
2018年2月12日
附件1-宠物饲料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宠物饲料生产许可条件(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3-宠物饲料卫生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4-宠物饲料标签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5-宠物配合饲料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6-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