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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对《种用动物健康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    作者:    时间: 2022-04-20

根据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规定,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于近期组织起草了《种用动物健康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将意见建议发送电子邮件至:cadccxzx@126.com。

 

二、将意见建议通过传真反馈:010—59198881。

 

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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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用动物健康标准(征求意见稿)

为了提高种用动物健康水平,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特制定本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种用动物健康的标准和检查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饲养的种用动物。

 

2 定义

 

本标准所指种用动物,是指经过选育、具有种用价值、适于繁殖后代的畜禽(种猪、种牛、种羊、种鸡、种鸭、种鹅)。

 

3 防疫条件要求

 

3.1 饲养场符合农业农村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2 按国家规定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免疫档案齐全;

 

3.3 调出种用动物的,应当严格执行检疫制度;引进种用动物的,应当严格执行隔离观察制度;

 

3.4 开展定期消毒、灭鼠杀虫;

 

3.5 按国家规定加施畜禽标识,养殖档案齐全。

 

4 种猪健康标准

 

4.1 未发生口蹄疫、非洲猪瘟、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伪狂犬病、猪流行性腹泻;

 

4.2 临床健康;

 

4.3 按照国家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对口蹄疫、非洲猪瘟、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伪狂犬病、猪圆环病毒病、猪细小病毒病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符合规定要求。

 

5 种牛健康标准

 

5.1 未发生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炭疽、牛结节性皮肤病、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牛病毒性腹泻/黏膜病;

 

5.2 临床健康;

 

5.3 按照国家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对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牛结节性皮肤病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符合规定要求;

 

5.4 布鲁氏菌病血清学检测结果应为阴性;结核病经变态反应检测为阴性。

 

6 种羊健康标准

 

6.1 未发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炭疽、绵羊痘和山羊痘、山羊传染性胸膜肺炎;

 

6.2 临床健康;

 

6.3 按照国家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对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符合规定要求;

 

6.4 布鲁氏菌病血清学检测结果应为阴性。

 

7 种禽健康标准

 

7.1 未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禽白血病、鸡白痢、鸭瘟、小鹅瘟;

 

7.2 临床健康;

 

7.3 按照国家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对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禽白血病、鸡白痢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符合规定要求。

 

8 种马(驴)健康标准

 

8.1 未发生非洲马瘟、马传染性贫血、马鼻疽;

 

8.2 临床健康;

 

8.3 按照国家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对非洲马瘟、马传染性贫血、马鼻疽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符合规定要求。

 

9 检测方法

 

9.1 口蹄疫

按《口蹄疫诊断技术》(GB/T 18935)、《口蹄疫病毒荧光RT-PCR检测方法》(GB/T 22915)执行。

 

9.2 非洲猪瘟

按《非洲猪瘟诊断技术》(GB/T 18648)执行。

 

9.3 猪瘟

按《猪瘟诊断技术》(GB/T 16551)执行。

 

9.4 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

按《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诊断方法》(GB/T 18090)执行。

 

9.5 伪狂犬病

按《猪伪狂犬病诊断方法》(GB/T 18641)执行。

 

9.6 猪圆环病毒病

按《猪圆环病毒聚合酶链反应试验方法》(GB/T 21674)执行。

 

9.7 猪细小病毒病

按《猪细小病毒病检疫技术规范》(SN/T 1919)执行。

 

9.8 布鲁氏菌病

按《动物布鲁氏菌病诊断技术》(GB/T 18646)执行。

 

9.9 结核病

按《动物结核病诊断技术》(GB/T 18645)执行。

 

9.10 炭疽

按《动物炭疽诊断技术》(NY/T 561)执行。

 

9.11 牛结节性皮肤病

按《牛结节性皮肤病诊断技术》(GB/T 39602)执行。

 

9.12 牛病毒性腹泻

按《牛病毒性腹泻/粘膜病诊断技术规范》(GB/T 18637)执行。

 

9.13 牛传染性鼻气管炎

按《牛传染性鼻气管炎诊断技术》(NY/T 575)执行。

 

9.14 绵羊痘和山羊痘

按《绵羊痘和山羊痘诊断技术》(NY/T 576)执行。

 

9.15 小反刍兽疫

按《小反刍兽疫诊断技术》(GB/T 27982)执行。

 

9.16 山羊传染性胸膜肺炎

按《山羊接触传染性胸膜肺炎诊断技术》(GB/T 34720)执行。

 

9.17 高致病性禽流感

按《高致病性禽流感诊断技术》(GB/T 18936)执行。

 

9.18 新城疫

按《新城疫诊断技术》(GB/T 16550)执行。

 

9.19 禽白血病

按《禽白血病诊断技术》(GB/T 26436)执行。

 

9.20 鸡白痢

按《鸡伤寒和鸡白痢诊断技术》(NY/T 536)执行。

 

9.21 鸭瘟

按《鸭病毒性肠炎诊断技术》(GB/T 22332)执行。

 

9.22 小鹅瘟

按《小鹅瘟诊断技术》(NY/T560)执行。

 

9.23 非洲马瘟

按《非洲马瘟诊断技术》(GB/T21675)执行。

 

9.24 马传染性贫血

按《马传染性贫血病凝胶免疫扩散试验方法》(NY/T569)执行。

 

9.25 马鼻疽

按《马鼻疽诊断技术》(NY/T557)执行。

 

(来源:农业农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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