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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夏季粮油收购工作的通知


来源: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 作者: 时间:2024-05-15

国粮粮〔2024〕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厅(局、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厅、委),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省级分行,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粮食行业协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2024年小麦、早籼稻、油菜籽等夏季粮油收购(以下简称夏粮收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抓好夏粮收购工作的重大意义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抓好粮食收购工作意义重大。夏粮收购是全年粮食收购工作首战,抓好夏粮收购是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确保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的有力举措,是深入实施粮食市场调控,保障粮食市场供应充足、价格运行在合理水平的重要抓手,是践行为民服务宗旨、保护种粮农民切身利益的客观要求。要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把夏粮收购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粮食安全大局中谋划推进,进一步提高站位、强化举措、细化分工、压实责任,有力有序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确保夏粮收购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市场化收购,更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要坚持市场化理念不动摇,持续加强收购工作统筹组织,认真做好仓容、资金、设备、人员等保障,切实做到“有人收粮、有钱收粮、有仓收粮、有车运粮”。着力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良好市场环境,积极引导多元主体入市收购,激发市场购销活力。着力推动产销合作走深走实,因地制宜开展跨区域、跨主体、多模式、多业态产销合作活动,健全完善政府搭台、市场主导、企业运作的产销合作长效机制。用好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缓解企业市场化收购融资压力,支持农民售粮变现。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实施“六大提升行动”,持续强化产购储加销协同保障。有关企业要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利用仓容、资金、渠道等资源优势,积极入市、始终在市,合理把握收购节奏,维护粮食市场平稳运行。

三、认真抓好政策性收购,牢牢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

中储粮集团公司要严格履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国粮发〔2018〕99号)、《关于2024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有关政策的通知》(国粮粮〔2023〕178号)和《关于2024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有关政策的通知》(国粮粮〔2024〕40号)要求,做好政策性收购各项准备。要立足方便农民就近就便售粮,提前确定收购库点,合理布设收购网点,及时公布有关信息。要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及时按程序申请在符合条件的地区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切实发挥政策托底作用。要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按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拒收符合标准的粮食。要加大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力度,对可能出现的不达标粮食,有关地方可采取地方临储等方式妥善处置,确保农民售粮顺畅。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政策性收购资金要及时足额供应,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四、持续优化为农为企服务,不断提升农民售粮幸福感和满意度

要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农民便捷、顺畅、高效售粮需求,创新服务方式,完善服务举措,提高服务质量,用心用情做好农民售粮、企业收粮服务工作。要强化库点标识标牌管理,按规定明码标价,做到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台。要完善现场接卸指引,优化装卸流程,提高咨询讲解、过磅称重、质量检验、卸载入库、账款清算等工作质量和效率,必要时早开门、晚收秤,延长收购时间。要巩固预约收购实践成果,进一步加大探索推广力度,创新采用APP、小程序、公众号等预约方式,切实提高收购工作效率效能,让售粮农民少跑腿、少排队、快售粮。要充分发挥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作用,及时提供清理、干燥、收储等服务;指导农户科学储粮,促进农民减损增收;指导收储企业改善仓储设施条件,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提高仓储管理规范化水平。要持之以恒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严格遵守“一规定两守则”和《粮食仓储企业安全生产作业指南》等操作规程,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五化一落实”专项行动;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实施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强化人员安全教育和安全作业管理,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五、切实抓好保供稳价工作,全力保障粮食市场供应充足运行平稳

要进一步树牢系统观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统筹抓好夏粮收购与保供稳价各项工作。要加强市场监测预警,紧盯重点地区、重点品种、重点时段,适时加大粮食市场监测力度和频次,及时掌握粮食供求、价格、各类主体心态等变化。要加强产购储加销全链条协同保障,一体推进粮源调度、加工、储运、销售等各环节工作,形成保供稳价合力。要把握好中央和地方储备轮换时机、节奏和力度,加强各级储备协同运作,发挥好吞吐调节作用。要加强终端消费保障,在保证粮油供应充足基础上丰富产品花色种类,引导企业增加名、优、特、新产品投放,更好满足消费者多样化、个性化、定制化消费需求。要强化信息发布和政策宣传解读,适时通报收购进度、市场供求、粮食价格、产销需求等信息,引导各类主体合理安排购销活动;通过新闻发布、专家解读、记者采访等多种方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市场预期。持续加强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结合实际制订完善粮食应急保供方案和突发事件应对预案,不断提升应急保供能力。

六、从严开展执法监督管理,切实维护良好收购市场秩序

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和事后行政执法。加大收购现场检查力度,加强粮食收购企业备案、政策性粮食收购库点审批、仓储管理等关键环节监管,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督促粮食收购企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粮食收储政策和法规制度标准,强化收购流程管控。强化跨部门执法协作,发挥好12325、12315监管热线作用,灵活运用现场巡查、视频抽查、信息化监管等手段,不断提升监管效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保障粮油收购活动平稳有序进行。政策性粮食收购要全面使用信息化系统,确保粮库信息系统通过省级平台或央企平台与国家平台互联互通。粮食行业协会及中介组织要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企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合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七、强化收购工作组织保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

各地要切实承担起组织辖区内夏粮收购工作的主体责任,明确重点任务分工,优化完善收购方案,细化实化政策措施,保障夏粮收购顺利开展、粮食市场平稳运行。要进一步健全粮食收购协调机制,强化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跨主体协同联动,压实政策执行主体、具体收储企业等各方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夏粮收购过程中的实际问题。要把调查研究贯穿夏粮收购工作全过程,主动深入田间地头和收购一线,广泛听取种粮农民、收购企业、基层部门等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优化收购政策措施。要坚持底线思维,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暴雨、洪涝、干热风等异常天气和自然灾害预警,提前研究制定应对措施和应急预案,保障农民售粮顺畅。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报告。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财  政  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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