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荷兰贝帮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生产的溴氰菊酯项圈等3种兽药在我国注册,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产品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西班牙海博莱生物大药厂生产的猪大肠杆菌病、C型产气荚膜梭菌病、诺维氏梭菌病三联灭活疫苗在我国再注册,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修订后的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该兽药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废止。批准勃林格殷格翰动物保健(波多黎各)有限公司生产的伊维菌素双羟萘酸噻嘧啶咀嚼片在我国变更注册,并发布修订后的质量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该兽药质量标准同时废止,说明书和标签参照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31号同品种执行。
批准法国礼蓝股份公司生产的盐酸贝那普利片在我国变更注册,并发布修订后的质量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该兽药质量标准同时废止,说明书和标签参照农业农村部公告第396号同品种执行。批准欧宜平匈牙利有限公司生产的氨基丁三醇前列腺素F2α在我国变更注册。特此公告。附件:1. 进口兽药注册目录2. 质量标准3. 工艺规程4. 说明书和标签
农业农村部
2023年7月11日
(附件详见农业农村部公报网络版,
www.moa.gov.cn)